油漆标准
油漆标准

涂饰工程

9.1 水性涂料工程
9.1.1 基本要求
水性涂料的品种、型号和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。基层缺棱和空鼓处应用水泥砂浆修补平整,表面上的灰尘、污垢及原顶面和墙面上的各种涂料应清除干净,应在基 层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。腻子应满足施工要求,腻子与基体结合应坚实、牢固、不粉化、无裂纹。涂料表面应颜色一致,平整光滑,不得有起皮、起壳、鼓泡、透 底、漏刷、掉粉、泛碱、返色、砂眼、流坠、粒子等缺陷。
9.1.2 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
水性涂料工程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的规定。工程质量应全数检查。

表9  涂饰工程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

序号 项目 质量要求及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
1 表面外观 符合9.1.1要求 1m目测、手感检查
2 装饰线、分色线直线度 ≤2.0mm 5m拉线、钢直尺测量
 
9.2 溶剂型涂料工程
9.2.1 基本要求
溶剂型涂料的品种、型号和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。涂料表面应颜色一致,平整光滑。色漆不得有透底、流坠、皱皮、脱皮、漏刷、泛锈筹缺陷,刷纹应通顺。清漆不得有裹棱、流坠、皱皮、漏刷、刷纹、鼓泡、脱皮、斑纹等缺陷。
9.2.2 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
溶剂型涂料工程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的规定。工程质量应全数检查。

表10  涂饰工程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

序号 项目 质量要求及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
1 表面外观 符合9.2.1要求 1m目测、手感检查
2 装饰线、分色线直线度 ≤2.0mm 5m拉线、钢直尺测量